玄隐 Xuanyin
  • 洞见
  • 典藏
  • 隐修
  • 课程
  • 顾问团
  • 玄社
  • 实验室
加入
  • 洞见
  • 典藏
  • 隐修
  • 课程
  • 玄社
  • 实验室
  • 加入
欧
首页 · GDPR 声明
合规文件

GDPR 声明

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Notice

最后更新:2025 年 5 月 8 日  ·  适用范围:欧盟 / 欧洲经济区(EEA)用户

目录

  • 1. 适用范围
  • 2. 数据控制者
  • 3. 处理法律依据
  • 4. 数据主体权利
  • 5. 行使权利流程
  • 6. 跨境数据传输
  • 7. 数据保护官
  • 8. 监管机构投诉权
  • 9. 自动化决策
  • 10. 未成年人保护
  • 11. 声明更新
  • 12. 联系我们
GDPR Art. 13 & 14 本声明专为欧盟(EU)及欧洲经济区(EEA)用户提供,依据《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第 13 条和第 14 条的透明度要求制定。本声明应与我们的隐私政策一同阅读。

01适用范围

本 GDPR 声明适用于所有位于欧盟成员国或欧洲经济区(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的用户。GDPR 在以下情形下适用于玄隐:

  • 向欧盟/EEA 数据主体提供服务(无论是否收费)
  • 处理欧盟/EEA 数据主体的个人数据
  • 监测欧盟/EEA 数据主体的行为

如果你不位于欧盟/EEA,你的数据处理仍受我们隐私政策的约束,但 GDPR 特定权利条款可能不适用。

02数据控制者

根据 GDPR 第 4 条第 7 款,玄隐(Xuanyin)是本平台处理个人数据的数据控制者,负责决定处理目的和方式。

控制者名称 玄隐 · Xuanyin
平台地址 xuanyin.org
GDPR 联系邮箱 privacy@xuanyin.org
GDPR 条文参考 Art. 4(7), Art. 13, Art. 14

03处理数据的法律依据(GDPR 第 6 条)

根据 GDPR 第 6 条,所有个人数据处理均须有合法依据。我们针对不同处理活动使用以下依据:

Art. 6(1)(a)
同意
邮件订阅:你在订阅表单中明确提供邮箱并提交,构成明确同意。你可随时退订撤回同意,撤回不影响此前处理行为的合法性(GDPR 第 7 条第 3 款)。
Art. 6(1)(f)
合法利益
联系回复 & 访问统计:合法利益包括:(1) 回复用户主动发起的联系请求;(2) 通过匿名汇总统计改善内容。我们已进行利益平衡测试,处理对用户隐私影响最小。

我们不依据合同履行(第 6(1)(b) 条)或公共任务(第 6(1)(e) 条)处理用户数据,因为这些依据不适用于玄隐的当前业务场景。

04数据主体权利(GDPR 第 15–22 条)

作为欧盟/EEA 用户,你在 GDPR 下享有以下具体权利:

GDPR 数据主体权利
Art. 15 访问权 获取我们持有的你的个人数据副本及处理详情。
Art. 16 更正权 要求更正不准确或不完整的个人数据。
Art. 17 删除权 在特定情形下(如数据不再必要或撤回同意)要求删除数据。
Art. 18 限制处理权 在争议数据准确性或反对删除时要求限制处理。
Art. 20 数据可携权 以机器可读格式接收你提供给我们的个人数据。
Art. 21 反对权 反对基于合法利益的处理;我们须有压倒性理由方可继续。
Art. 7(3) 撤回同意 随时撤回同意,不影响此前处理的合法性。
Art. 22 免受自动化决策 玄隐不进行自动化决策或用户画像。

05如何行使你的权利

行使你在 GDPR 下的任何权利,请按以下流程操作:

第一步:提交请求
发送邮件至 privacy@xuanyin.org,主题注明"数据主体权利请求"。请说明你希望行使的权利类型、你的邮箱地址,以及请求涉及的具体数据(如已知)。
第二步:身份验证
我们可能要求额外信息以验证你的身份,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仅请求与请求相称的最少信息。
第三步:处理与响应
我们将在收到有效请求后 30 日内回复(GDPR 第 12 条)。如请求复杂,可延长至 60 日(届时告知)。行使权利无需付费(明显无根据或重复请求除外)。

06跨境数据传输(GDPR 第 44–49 条)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可能将你的数据传输到欧洲经济区(EEA)以外的国家(如美国的邮件服务商)。在此情况下,我们确保采用 GDPR 第五章要求的适当保障措施:

充分性决定 如欧盟委员会已为目标国家作出充分性决定(如英国、日本),则无需其他保障措施(GDPR 第 45 条)。
标准合同条款(SCCs) 对美国等无充分性决定的国家,我们使用欧盟委员会批准的标准合同条款(SCCs,2021 年版)签署数据处理协议(GDPR 第 46 条第 2 款 (c) 项)。
传输影响评估 适用时,我们进行传输影响评估(TIA),确保目标国家法律框架不损害 SCCs 的保护水平。

如你希望了解我们跨境传输所采用的具体保障措施,或索取 SCCs 副本,请联系 privacy@xuanyin.org。

07数据保护官(DPO)

根据 GDPR 第 37 条,玄隐在当前阶段不满足强制指定数据保护官的门槛条件(非公共机构、未进行大规模系统性监控、未大规模处理特殊类别数据)。

数据保护相关事务请联系我们的隐私负责人:privacy@xuanyin.org。我们认真对待所有 GDPR 相关查询并在法定时限内回复。

08向监管机构投诉的权利(GDPR 第 77 条)

根据 GDPR 第 77 条,如你认为我们对你个人数据的处理违反了 GDPR 规定,你有权向相关监管机构(数据保护主管机构)投诉。

你通常可以向你所在欧盟成员国的数据保护主管机构投诉。以下是部分主要成员国的监管机构:

德国 BfDI (Der Bundesbeauftragte für den Datenschutz und die Informationsfreiheit) — bfdi.bund.de
法国 CNIL (Commission Nationale de l'Informatique et des Libertés) — cnil.fr
荷兰 AP (Autoriteit Persoonsgegevens) — autoriteitpersoonsgegevens.nl
爱尔兰 DPC (Data Protection Commission) — dataprotection.ie
其他成员国 请访问欧盟数据保护委员会(EDPB)网站:edpb.europa.eu

在向监管机构投诉之前,我们鼓励你先联系 privacy@xuanyin.org,给我们一个解决问题的机会。

09自动化决策与用户画像

玄隐不进行 GDPR 第 22 条所指的自动化决策(包括会对你产生法律效力或类似重大影响的用户画像)。

我们不使用算法根据个人数据对你进行评估或自动做出影响你权利的决定。所有内容推荐均基于编辑策划,而非个性化算法。

10未成年人保护(GDPR 第 8 条)

根据 GDPR 第 8 条,向 16 岁以下未成年人提供信息社会服务并获取其同意时,须经父母或监护人授权。

玄隐平台定位为 16 岁及以上用户,我们不故意向 16 岁以下未成年人提供服务或收集其数据。如发现此情况,我们将立即删除相关数据。

11声明更新

我们将定期审查本 GDPR 声明,确保与我们的数据处理实践及适用法律保持一致。如有重大变更,我们将与隐私政策更新同步告知用户。

本声明最新版本始终可在 xuanyin.org/gdpr.html 获取,并在页面顶部注明最后更新日期。

12联系我们

如对本 GDPR 声明或我们的数据处理实践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行使你在 GDPR 下的权利,请联系我们:

GDPR / 隐私事务 privacy@xuanyin.org
一般联系 hello@xuanyin.org
法定回复时限 30 日内(GDPR 第 12 条)
版本:2025 年 5 月 8 日 · 隐私政策 · 使用条款
玄隐 Xuanyin Xuanyin.org

道家哲学,为思考者而存在。

探索

  • 洞见
  • 典藏
  • 隐修场
  • 实验室

关于

  • 我们的理念
  • 联系我们

合规

  • 隐私政策
  • 使用条款
  • GDPR 声明

本平台定位为学术研究与生活实践,不涉及宗教传教活动。

© 2025 Xuanyin · 保留所有权利